11月6日上午,我校83届优秀校友,华东政法大学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陈金钊应邀返校讲学交流,在明园校区智慧法庭为法学院师生带来了一场题为“对‘十二条方法规划’的诠释”的精彩讲座。讲座由法学院党委书记李旭明主持,法学院2022级、2023级部分学生,以及部分教师代表参加。
讲座中,陈金钊教授强调了法律思维规则的重要性,并指出法律思维规则包括六种:法律发现、法律推理、法律论证、法律论辩、法律解释以及法律修辞。并分别结合“火车不是机动车”“刘英案”等诸多案例,以此为出发点,对其中蕴含的法律思维和法律方法的相关理论进行了系统剖析,具体阐释了法律方法的三层含义,包括法律思维规则、法律运用的经验技巧和智慧以及法律方法体系等。陈金钊教授还介绍了自己的成长发展经历,分享了自己美好的安师记忆,表达了对母校的深情厚谊,并表示将继续关注、不遗余力支持助力母校建设发展。报告会后,陈教授与现场师生进行了深入交流互动,回答了师生的疑问和困惑。同时,也鼓励师生们要勇于实践、不断探索,将这些方法规划运用到实际法律工作中去,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和实践能力。
陈金钊,我校83届优秀校友,山东省莘县人,法学博士,华东政法大学二级教授、法律方法研究院院长,法律方法论专业博士生导师,学科带头人; CSSCI来源集刊《法律方法》主编。兼任中国儒学与法律文化研究会执行会长、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会常务理事、上海市法学会法理法史研究会会长。从1983年起从教40年,先后在河南大学法学院、山东大学法学院任教,曾任山东大学威海副校长,主要讲授《法律方法论》《法理学》《法律解释学》等课程。先后获得“全国十大青年法学家提名奖”“全国师德先进个人”“钱端升法学优秀论著二等奖”等。1990年至今,在《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报刊杂志上发表的学术论文360余篇,在人民出版社等出版专著《法律方法论研究》等30余部。主要的学术旨趣在于研究出能够为中国法治服务的法律方法论体系;在理论和经验的交融中寻找解决法律问题的实践智慧;创建有中国问题意识旨在解决中国问题的法律解释学派,系中国法律方法论研究的代表性学者之一。
(责任编辑 孙晓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