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法学院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党纪学习教育第三次专题学习会,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各党支部书记、党建办和分团委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学院党委书记李旭明主持。
会前,与会人员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第十章“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处分”和第十一章“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的内容。
会上,与会人员集体收看了党纪学习教育专题视频和党风廉政警示教育片。
学院党委副书记阎武和学生第一党支部书记杨晨作交流发言。阎武表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不仅是一次全面深刻的政治教育、纪律教育、规矩教育,也是一次思想的深刻洗礼、政治的全面检视、党性的深入升华,还是推动具体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这需要我们深刻领会条例精神、严格遵守纪律要求、不断提升工作水平、筑牢防腐拒变防线。杨晨表示,作为身为一名辅导员要带头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准确掌握其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进一步明确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尺,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做“为党育人为国育才”排头兵。
李旭明对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提出三点要求:一要严肃工作纪律,强化责任担当。要聚焦学院事业发展,严明工作纪律,狠抓工作落实,坚决摒弃得过且过、懒政怠政的消极行为,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坚持在严守工作纪律上走在前、作表率,以更高的标准、更强的责任心,能动履职、负责到底。二要严守生活纪律,涵养高尚情操。要深刻理解生活作风绝非简单的小事小节,把生活纪律融入日常、严在平常,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时刻注意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严以修身、严于律己,真正做到思想不变质、行为不失范。三要严格遵规守纪,聚力干事创业。要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对照《条例》规定,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以更高的标准来要求自己,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更加扎实的作风,团结一心、干事创业,推动学院各项事业再上新台阶。
(责任编辑 孙晓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