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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9-09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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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属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根据《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豫科〔2022119号),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决定组织申报2023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省基金)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类别

交叉学科创新研究群体项目、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重点科学基金项目、面上科学基金项目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下分别简称交叉学科创新群体项目、杰青项目、优青项目、重点项目、面上项目和青年项目)。

具体内容和要求参照2023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指南》(附件1)。

(二)申报领域

生命、工程与材料、医学、信息、数理、化学、地球科学7个领域。

(三)申报名额

项目申报实行限额推荐,申报指标每年实行动态调整。2023年度申报指标主要根据各依托单位2021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含联合基金)申请立项情况、近2年项目过程管理情况等综合确定。

二、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申报程序

省基金项目统一实行网上申报。

1.用户注册。个人(申请人)用户须在河南政务服务网(http://www.hnzwfw.gov.cn)注册并实名认证后,才能登录系统,已完成注册和认证的用户仍使用原账号。

2.项目信息填报。项目申请人按照指南要求,登录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系统(http://nsf.hnkjt.gov.cn/填写项目申请书(交叉学科创新群体项目还需同时填写经费预算书),完成后提交至依托单位。(注:项目申请人在线填报、提交申请材料的开始时间为910800。)

(二)相关要求

1.省基金项目实行包干制(交叉学科创新群体项目除外),不再编制项目经费预算。实行项目申请人科研诚信承诺制,项目申请人作为第一责任人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并上传申报系统,对项目经费使用的规范性和合法性负责。

2.在财政资金有限的情况下,为了适当扩大省基金面上、青年项目资助数量,省基金设立部分面上、青年指导性计划项目,鼓励依托单位出资予以资助,共同助推我省更多科研人员蓄力争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同意出资资助指导性计划项目的依托单位,请在线填写《关于同意出资资助省基金指导性计划项目的函》(允许同一依托单位下不同法人主体分别出函)并上传申报系统。指导性计划项目的产生程序,与其他面上、青年项目相同。

三、受理时间

在线填报、提交申请材料的校内截止时间为202292718:00,逾期不予受理。请项目申请人如实填写项目申报内容,确认提交前可以多次修改保存。各项目申请人要严格按照时间要求进行填报、提交申请材料。

四、材料提交

1.青年面上项目申请人须提供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网评意见(要求详见2023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指南》(附件1),填报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网评专家意见》(附件2一式两份,并于2022923前交至科研处审核,加盖科研处公章后扫描上传申报系统。

2.纸质项目申请书含附件)请使用A4双面打印一式两份,书籍式装订成册,《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4一式一份(各申报单位自行排序,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部门公章),同时需提交与纸质项目申请书材料(含附件)完全对应的电子版(仅限PDF格式项目申请书附件合并成一个PDF文档)。各院部科研秘书请于202292818:00前将纸质材料(项目申请书材料及《项目申报汇总表》)一并报送勤业楼C416房间电子版材料发科研处信箱:kyc@aynu.edu.cn

五、咨询电话

(一)系统注册、填报、提交等问题咨询

省科学技术情报中心 0371—65974111

(二)业务咨询

省科技厅基础研究处 0371—6592250865908672

(三)校内联系人

联系人:周宏宇

联系电话:3300103

注:

    1填报申请书前,请务必仔细阅读2023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指南》(附件1中的项目申请基本条件、项目申请人管理规定申请注意事项;

  2不能同时申报2023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023年度重点研发与推广专项(科技攻关、软科学研究)项目;

   (3)青年面上项目申请人如在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期内收到“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相关项目的通讯评审意见”,也可提供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网评专家意见》。

附件12023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指南

附件22021年度国家自科基金网评专家意见;

附件3:项目申报汇总表;

附件4: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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