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豫科〔2016〕83号)、《河南省科技报告制度建设实施方案》(豫科〔2015〕156号)及《河南省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财务验收工作细则》(豫科条〔2018〕33号)等相关规定,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决定开展2022年河南省科技攻关计划项目集中结项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
2022年集中结项验收分两批受理:
第一批受理截止时间:4月22日;
第二批受理截止时间:9月23日(不再另行通知)。
二、受理范围
2018年及以后年度立项且未完成验收的河南省科技攻关计划项目。明年起2019年及以前年度立项项目将不再受理。拟终止项目经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按程序报送材料,省财政经费支持项目须一并提供项目经费决算表,结余经费按要求退回。
三、受理程序
(一)项目负责人登录河南科技网“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在线填报项目结项报告,并上传附件材料(具体要求见“五、需提供的附件材料”)。系统于3月28日开通。
(二)项目承担单位和主管部门(单位)先后登录管理系统,按照结项要求对项目材料进行网上审核,审核通过后逐级提交。
(三)省科技厅审核受理后组织集中结项验收,验收通过的项目统一颁发结项证书。
四、结项报告填报要求
(一)结项报告中各项内容应完整填写,附件材料应全部上传。
(二)结项报告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完成人员及排序等关键信息应核对无误。
五、需提供的附件材料
(一)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发生人员变更或延期结项的项目须提供)。
(二)科技报告收录证书(注:所有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结项时均须提供)。
(三)项目经费决算表。省财政经费支持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根据实际使用情况编制项目经费决算,决算表经单位财务部门审查盖章后以附件形式上传系统。
(四)能够证明项目实施完成的支撑材料。如研究报告、论文论著、知识产权,以及新工艺、新方法、新材料、新装置的证明材料等。
六、其他要求
(一)人员变更备案。项目因研究工作需要对参加人员进行变更的,应提前填写《河南省科技攻关计划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经单位审核同意后按程序备案,《申请表》经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和主管部门盖章后以附件形式上传系统。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变更。
(二)项目延期申请。项目因研究工作需要延期结项的,应在计划实施期满之前填写《河南省科技攻关计划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由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和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以附件形式上传系统。延期最长不超过一年。
(三)项目实施和管理过程中存在其他不良信用行为的,按照《河南省省级科技计划不良信用行为记录暂行规定》(豫科〔2017〕161号)执行。
七、项目管理改革事项
(一)简化验收流程。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简化验收流程、简化申报材料、推行网上报送,不再报送纸质材料。
(二)推行经费包干。对省财政资金支持项目试行经费包干制,不再要求提供财务凭证明细,由项目承担单位自行开展财务审查,结余资金留归项目承担单位统筹用于科研活动直接支出。
(三)强化结果应用。项目承担单位应加强项目实施管理,提高项目结项率,结项验收情况将与下一年度项目申报指标挂钩。
联系人:周宏宇 联系电话:3300103
附件:
附件1:河南省科技攻关计划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
附件2:项目经费决算表;
附件3:科技计划项目产业领域目录;
附件4:河南省科技厅项目科技报告收录证书获取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