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下午,华东政法大学陈金钊教授应邀在勤业楼一楼阶梯会议室,为法学院师生作题为《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的学术讲座。法学院部分教师和学生200余人到场聆听讲座。
讲座从“法治思维”和“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两个方面展开。陈金钊教授指出,研习法律要有目的地培养法治思维意识并且提高法治思维水平与能力,法治思维具有规范性、程序性、价值性、权利性、妥协性、专业性和职业性七大特点。在分析了革命、改革、法治是不同时期解决社会矛盾的方式后,他强调,在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之后,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应当成为治国理政的主要方式;需要体系化地将法治思维运用于社会矛盾的化解;法治中国建设要从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三个层面,用法治方式处理好官与官、官与民、民与民之间的矛盾,将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融入国家治理体系之中。讲座结束之后,陈金钊教授与师生进行了面对面的交流与沟通,解答了相关专业性问题。
陈金钊,华东政法大学二级教授、科学研究院院长,法律方法论专业博士生导师,学科带头人,CSSCI来源集刊《法律方法》主编。任中国儒学与法律文化研究会执行会长、中国法理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上海市法学会法理法史学研究会会长,是中国法律方法论研究的代表性学者之一。
(责任编辑 常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