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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属各相关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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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科〔2021〕27号文件通知,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科技进步与创新,助推全市产业转型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安阳市科技局、安阳市财政局决定开展2022年度市科技计划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此次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包括市重点研发与推广专项(科技攻关、国际科技合作及软科学研究)和市技术创新引导专项(科技开放合作)。
二、申报要求
(一)各主管部门及主要申报单位申请的资金支持项目实行限额推荐,市科技攻关、软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指标每年实行动态调整。我校申请的资金支持项目限额如下:
1.“科技攻关项目”农业领域不超过5项,高新领域不超过10项,社会发展领域不超过5项;
2.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不超过10项。申报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请人需提供纸质版《意识形态承诺书》(附件1),同时院部需提供纸质版《开云官网下载
意识形态审核表》(附件2)。
对按照国家规定领办创办企业的各级各类科技特派员实行绿色通道,不受所在单位限额限制,并对其申报的项目优先重点支持。不要求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受数量限制。
(二)项目申请人填写申报材料时,须严格按照填报要求准确填报相关信息,注重项目质量。2022年,将继续实行网络评审方式对项目评审,计算机按领域自动进行项目分组,项目领域请慎重选择。网络评审结果将是立项项目重要依据,请注重申请书填报质量。对填报相关信息不准,将按无效申报处理。不接受涉密内容项目申报,请作脱密处理。
(三)同一项目已获得市级以上财政资金支持的,严禁重复或变相重复申请专项资金立项支持。同一项目申请人已承担市财政支持的科研项目尚未结项或验收的,不得申请新的项目资金;在同一类科技计划中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得再以项目主要完成人(前三名)的身份参与其他项目。同一项目负责人原则上每年只能承担一个市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申报同一年度多类计划项目的,将根据各类计划项目立项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查重确定。
三、申报程序及注意事项
(一)项目信息填报:此次申报统一实行网上申报,项目申报人按照申报指南(附件3)要求,使用个人帐号登录“安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111.6.36.142:8082/)”填写项目申报书。
(二)预算注意事项
1.项目经费收入预算表中,市财政补助资金应填到“计划新增投入”中,自筹资金不是必填项,如有自筹资金也填到“计划新增投入”中。建议”科技攻关项目”申报的市财政补助资金不超过10万元,”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的市财政补助资金不超过3万元。
2.项目经费支出预算表中,市财政经费预算中包含市财政经费5%的项目管理费,项目管理费填到“(二)间接经费”中;单位自筹经费的间接经费为0。
3.不要列支“燃料动力费”、“二、生产建设支出”、“三、其他支出”。
(三)项目绩效目标填报
1.在“项目实施与考核”界面,点击系统左侧“项目任务书管理”菜单下的“项目任务书填报”,双击项目名称,或者点击“操作”菜单下的“编辑”,进入填报页面,然后选择“项目绩效目标”菜单。
2.在“项目绩效目标”界面,点击“添加”,系统自动添加一行,显示“任务指标(30)”。
点击“下拉”按钮,里面显示“任务指标(30)”、“技术指标(10)”、“成果指标(10)”、“效益指标(20)”、“管理指标(30)” 等5个指标类别。
3.在指标类别中,每个指标类别至少添加一条,并添加序号、指标名称,预期指标值、考核方式方法、考核指标值(必须是数字)等内容。具体考核指标依据项目申请书确定。
4.单个指标类别可以添加多个指标名称,此时需要将指标类别后面的序号填写为“1、2、3”等,要确保单项考核指标分值之和与指标类别分值相等。
5.填报完成后,点击“保存”。
四、填报及提交材料时间
材料报送时间:请各学院将《项目汇总表》(附件3)(学院推荐排序,负责人签字,加盖部门公章)一式一份、项目申请书正文(正文首页写清楚“申报领域”(如“科技攻关高新领域”)、“申报题目”、“主持人姓名”、“所属院部”)一式两份、《意识形态承诺书》(附件1)一式一份、《开云官网下载
意识形态审核表》(附件2)一式一份于5月19日18时前报送至勤业楼C416房间,项目申报书正文及项目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aynu.edu.cn。
五、申报事项咨询
(一)业务工作咨询
1.重点研发与推广专项(科技攻关)
高新科:魏作强、刘 伟 3665515;
农社科:张广杰、马新艳3665516;
2.重点研发与推广专项(软科学研究)
法规科:乔卫杰、胡国骅3665513;
3.技术创新引导专项(产学研合作、科技开放合作)
成果科:赵昌领、石欣伦3665517;
4.重点研发与推广专项(国际科技合作)
引智科:程春江3665521;
(二)网络系统技术咨询
信息所:雷文利 5961963;
(三)申报工作咨询
1.科技局规划科: 王海波 3665512;
2.财政局教科文科:刘昌平 5109315。
注:
1.市重点研发与推广专项项目、市技术创新引导专项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两年,即完成时间不晚于2023年12月31日。所有项目开始时间为:2022年1月1日。
2.具体申报条件及要求参考《2022年度安阳市科技计划申报指南》(附件4)。
联系人:周宏宇
联系电话:330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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