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学院:
根据河南省科技厅要求,现将2021年河南省科技攻关计划(社发领域)项目集中结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结项形式
由省科技厅社发处负责组织专家审核结项。
二、受理时间
2021年分两批集中受理结项申请:
第一批集中受理时间为3月22日;
第二批集中受理时间为9月22日。
省科技厅将分别在3月底和9月底集中组织结项验收。
三、受理范围
(一)2018、2019、2020年度立项且未结项的省科技攻关计划(社发领域)项目;
(二)2017年度立项且未结项的省科技攻关计划(社发领域)项目,须在2021年1月15日之前提交结项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三)2018、2019年度立项的省科技攻关计划(社发领域)项目,明年起不再受理结项材料。
四、受理程序
项目负责人登录河南科技网“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在线填报项目结项报告,并上传附件材料,待系统显示“主管部门已提交”,项目负责人方可将结项报告生成PDF文档进行打印,连同附件材料一并书籍式装订成册(双面打印,一式三份),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至勤业楼C416房间。
五、结项要求
(一)结项报告填报要求
1.结项报告中各项内容应填写完整,附件材料应全部上传和装订(其中专家验收意见和专家组成员名单无需填写和提供)。
2.结项报告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完成人员等关键信息应核对无误。
(二)需提供的附件材料
1.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
2.项目申请书和立项通知的复印件(项目申请书复印件应由学校审核盖章)。
3.科技报告收录证书复印件。
4.能够证明项目实施完成的支撑材料。包括研究报告、论文论著、知识产权,以及新工艺、新方法、新材料、新装置的证明材料等。
5.项目经费使用记账明细等财务凭证。省财政经费支持的项目,需提供经财务处盖章的项目经费使用记账明细等财务凭证;如经费有结余,还需提供经财务处盖章的结余经费用途说明。
(三)重要事项变更要求
1.项目延期。项目原则上不允许延期。确需延期的,须在计划实施期满前3个月内填写《河南省科技攻关计划(社发领域)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经学校和省教育厅审核、签署意见并盖章后提交至省科技厅社发处。项目只能延期一次,且延期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2.人员变更。项目负责人不得变更。项目参与人员原则上不允许变更,确需变更的,须在项目计划实施周期过半之前填写《河南省科技攻关计划(社发领域)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经学校和省教育厅审核、签署意见并盖章后提交至省科技厅社发处。同时,在结项时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四)其他注意事项
1.2020年度及之后立项的省科技攻关计划(社发领域)项目,须在计划实施期满后3个月之内提交结项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2.项目结项报告网上填报内容应与提交的纸质材料内容保持一致,否则不予受理。
3.项目申请书的内容(包括研究目标、研究内容、起止日期、负责人和参与人员等)不得擅自变更,否则取消项目结项资格。
4.项目实施和管理过程中存在其他不良信用行为的,将按照《河南省省级科技计划不良信用行为记录暂行规定》(豫科〔2017〕161号)执行。
联系人:周宏宇 联系电话:3300103
附件1:河南省科技攻关计划(社发领域)项目结项要求;
附件2:河南省科技攻关计划(社发领域)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
科研处
2021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