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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安阳市第十二届青年科技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10-09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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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属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和人才强市战略,激发安阳市广大青年科技工作者的创新创造热情,引领广大青年科技工作者为实现“一个重返、六个重大”战略目标贡献力量。根据《安阳市青年科技奖评选管理办法》(附件1),经中共安阳市委组织部、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阳市科学技术局和安阳市科学技术协会研究,决定开展安阳市第十二届青年科技奖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青年科技奖的组织工作由市青年科技奖领导工作委员会统一组织领导,具体日常工作由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本届青年科技奖的评审工作由市第十二届青年科技奖专家评审委员会负责实施。

二、对评选出的市青年科技奖获得者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科协联合授予“安阳市青年科技专家”称号。

三、本届授奖人员拟定为30名左右。标准为:德才兼备,为我市科技进步、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0年6月1日以后出生)的优秀科技工作者。对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一线工作,受到县级及以上单位表彰的专家人才,可享受不受指标限制,单独申报,优先评选的政策。

三、材料报送要求

1、按照科技成果、学术论文(著作)、科普作品、工作业绩顺序准备证明材料一式2份(需加上目录)。科技成果须经过正式鉴定,学术论文(著作)、科普作品必须获过奖或已正式发表,取得的社会和经济效益要有证明材料并加盖受益单位公章。如申报材料全部为复印件,须带原件供审核后退还申报者。

注:中文学术论文须按“刊物封面、含有论文信息的目录页、论文全文”的顺序提供复印件一式2份及原件1份(原件经市科协学会部审核后退还申报者),被检索的外文学术论文须按“权威机构开具的检索证明、论文全文”的顺序提供一式2份及原件1份;著作类须按检索页、著作封面、版权页、著作目录、作者贡献页、著作封底”顺序序提供复印件一式2份及原件1份。

2、《安阳市青年科技奖评审表》(附件2)一式2份,前两项由候选人本人填写,首页的编号无须填写,由市科协统一填写。

3、《安阳市青年科技奖评审简表》(附件3)一式6份,由本人填写,盖单位公章。

4、《安阳市青年科技奖专家推荐意见表》(附件4)一式2份,由提名候选人的专家填写后签名。

5、《安阳市青年科技奖申报人员汇总表》(附件5)一式2份。

6、身份证、学历、技术职称和获奖的荣誉奖励证书复印件一式3份及原件,原件供审核后退还申报者。

7、要求所有纸质申报材料必须采用A4纸打印或复印,签字必须手写。

8、各单位由科研秘书或负责该项工作的人员统一将申报候选人的整套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勤业楼C416,不接受个人申报,申报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3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旭

联系电话:3300790

科研处

2020年9月27日

附件1:安阳市青年科技奖评选管理办法

附件2:安阳市青年科技奖评审表

附件3:安阳市青年科技奖评审简表

附件4:安阳市青年科技奖专家推荐意见表

附件5:安阳市青年科技奖申报人员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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