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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调研科研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 2019-05-0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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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各有关单位:

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决定开展2018年度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调研科研成果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8年我校科研机构集体或个人撰写的关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管理方面的调研报告、研究课题成果、理论文章、著作等。

 

二、评选办法

 

评选采取单位推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研究人员初评、专家评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认定的办法进行。具体评选程序如下:

 

(一)推荐。参评成果由作者所在单位提出推荐意见。调研科研成果应具有鲜明的科学性、创新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并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应用价值和社会效益。每项成果作者不超过5人。

 

(二)初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研究人员组成评审组进行初评,提出初评意见,按照多于奖项设置数量的一定比例,确定评审对象,提交专家评审。

 

(三)专家评审。邀请省内有关专家组成评审组对初评后的调研科研成果进行综合评价,提出评审意见,确定拟获奖成果及获奖等级。

 

(四)认定。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对拟获奖成果及获奖等级认定。

 

三、奖励表彰

 

全省调研成果与科研成果分开评选、表彰。全省共评出:

 

调研成果评选设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30名。

 

科研成果评选设一等奖10名,二等奖30名,三等奖50名。

 

四、申报材料

 

(一)参评调研科研成果的文字材料及其电子版,文字材料原则上只需提供复印件。

 

(二)调研成果参评需提供《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调研成果申报推荐评审表》(见附件1)一式三份;

 

(三)科研成果参评需提供《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科研成果申报推荐评审表》(见附件2)一式三份。

 

(四)申报者须将成果申报材料装入档案袋内,并在档案袋上标明相关信息。

 

(五)《单位推荐调研科研成果汇总排序表》(见附件3)(各单位报送纸质材料及电子版一式一份)。

 

五、申报要求

 

(一)符合规定要求的参评成果,由各单位统一报送至科研处,我校调研成果和科研成果申报总计不超过10项。

 

(二)各单位于2019517日前将纸质材料及电子版报送至勤业楼C415房间。不接受个人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三)附件1附件2中申报单位统一填写开云官网下载 。各单位须在附件3汇总表上加盖所在单位公章,。附件1和附件2中“单位审查推荐意见”栏只填推荐意见,不用盖章。

 

 联系人:冯燕、周宏宇    电话:2900103、2900361

 

 

 

 附件1: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调研成果申报推荐评审表

 

 附件2: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研成果申报推荐评审表

 

 附件3:单位推荐调研科研成果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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