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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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险一金
劳动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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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人填写《离职申请表》,经所在学院党政联系会议、部门领导班子会议批准并签署意见、盖章。辅导员须经学生处审批,副科级及以上干部须经组织部审批。
2、持《离职申请表》到人事处报备。
3、人事处汇总后,报学校研究决定。学校在每学期期末,集中研究一次离职人员情况。
4、学校批准后,人事处通知到申请离职人员所在单位。
5、个人收到同意离职通知后,到人事处领取《离校手续结清单》办理离校手续。 办理时间为7个工作日。
6、离校手续办理完成后,学校解除人事、工资及保险关系,并按规定转递个人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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